青岛做实问责案件质量评查
以评促改提升办案水平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刘强 通讯员 傅芃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纪委监委结合问责案件查办特点和实践中常见的案件质量问题,聚焦问责情形是否合规、问责范围是否精准、事实证据是否到位、问责程序是否规范、问责处理是否恰当等5项重点,采取自查自评、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问责案件质量评查。
为全面掌握各地区问责案件办理情况,青岛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问责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的工作方案》,组织各区(市)纪委监委对照评查重点,对2023年以来办结的问责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该市纪委监委抽调全市审理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随机抽取部分问责案件进行评查,累计查阅案卷50件。同时,与10个区(市)相关办案人座谈,同步开展问责案件查办专题调研,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并形成综合分析报告。
青岛市纪委监委通过评查全面总结全市问责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症结,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出台问责案件办理工作指引,形成全市问责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对评查发现的五大类300余个问题,该市纪委监委进行“一对一”清单式反馈,并督促被评查单位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针对案件评查反映出的问题,青岛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开展问责案件办理业务培训,就如何高质效办理问责案件进行专题辅导,同步评选优质案件和优秀审理人员,推动以评促改、对标对表,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我们坚持评查与调研并重、发现问题与总结经验并重,对共性、多发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对创新、有效做法进行推广。深化评查成果运用,既强化问责工作,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又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防止问责权力滥用,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青岛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郑刚介绍。该市纪委监委还综合运用自查自纠、交叉互评、抽查检查等方式,组织10个区(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对审结的相关案件进行常态化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个案办理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以查促改、以改促治。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亓荃鹏 |